一、指导城镇瓶装燃气运营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二、指导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会同市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开展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负责查处违法违规倾倒、处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行为。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运营、管理。
三、负责指导道路扬尘、运输抛洒等扬尘污染措施和检查,负责监控建成区垃圾、废弃物等露天焚烧行为;负责落实市区主要城市道路的保湿保洁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市区内露天停车场保洁保湿。负责全区城管执法工作,开展城管执法行为监督。指导监督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机构负责的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区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区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等行政处罚工作,组织查处重大复杂违法案件。协助有关部门监督市政施工废水、噪声、废气、扬尘、恶臭等污染处理。
四、指导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环境社会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
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2月23日